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宁波市商务系统自建宣传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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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委 发布日期:
2018-04-10 点击数:
910
现将《关于加强宁波市商务系统自建宣传平台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关于加强宁波市商务系统自建 宣传平台工作的方案
新闻宣传是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继续与众新闻媒体保持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我委近年来自建宁波市商务委政务“双微”和《宁波商务》杂志等平台探索宣传新路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宣传资源统筹,举全市商务系统之力做好上述自建宣传平台的运作管理和整合提升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扩大传播范围和影响力,使之成为宣传全市商务经济、扩大全市商务工作影响力的新阵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制和职责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进一步重视公共宣传工作,与我委努力形成信息发布合力,共同做好公共宣传信息的编写、报送、发布、转发和评论等工作。 市商务委综合处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平台的信息发布、统筹协调等工作。建立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的公共宣传网络。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公共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并指定一个部门作为公共宣传归口管理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公共宣传工作的责任人。各单位(部门)应确定一名公共宣传联络员,具体承担本单位(部门)的公共宣传工作。 各单位(部门)公共宣传联络员负责收集、提供本单位(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新闻线索,采写、整理、报送相关宣传材料和稿件。各单位(部门)提供宣传材料或稿件之前,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重要或敏感性稿件需经分管领导同意。重要或敏感性稿件发稿前,须经我委综合处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 同时,积极动员部门工作人员及辖区企业关注我委政务“双微”并对重点信息进行转发,扩大提升我委政务“双微”在全市范围内的影响力。 二、宣传平台 (一)政务“双微” 我委积极响应市里开展政务“双微”矩阵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分别于2011年底和2016年底开通“宁波市商务委”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并落实专人负责平台日常运维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机制,注重新闻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可读性和互动性,切实把政务“双微”作为新形势下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和新阵地,进一步扩大我委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宁波商务》杂志 《宁波商务》是以我委名义出版的唯一一份具有内部刊号的正式刊物,由原外经贸局主管的《宁波外经贸》和原贸易局主管的《宁波赢》两份刊物合并而来。经2017年重新改版后,运行正常、版面新颖,杂志的可读性较之以往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在宣传我市商务经济成绩、扩大我委工作影响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主要宣传内容 1.全市各地商务工作动态; 2.全市各地重点商务工作的开展情况、阶段性工作成果及亮点; 3.全市各地组织和参与的各类重大商务活动情况; 4.全市各地在发展商务经济中的创新举措、分析研究和思考建议; 5.全市各地商务经济重要政策的发布、解读及落实情况; 6.影响我市商务经济发展的重大突发事件。 四、信息报送要求 公共宣传信息报送渠道与我市商务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求相同,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市商务政务外网报送。日常性稿件要求注重准确性、时效性、新闻性,专题类稿件或投稿到商务杂志的稿件要求兼具可读性、深度性和研究价值。 各单位(部门)应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拟定公共宣传信息报送计划,除突发事件、不可预计的情况、约稿等外,应按计划有序报送信息。 将公共宣传工作列入对2018年度各区县(市)商务工作的考核,根据“双微”和《宁波商务》杂志年度录用条数取前三名分别加6、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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